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《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》,本院决定对黄某某、何某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、洗钱案进行公开听证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会时间
2024年4月10日(星期三)10:00
二、听证会地点
崇左市人民检察院506新媒体工作室
三、相关事项
(一)公民可以到听证会现场旁听,申请参加旁听应当在2024年4月9日前向本院提出并经批准同意,联系电话:0771-7836033。
(二)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,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,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。
(三)听证会旁听人员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十五分钟到达会场,并配合工作人员安保工作。
特此公告
崇左市人民检察院
2024年4月8日